2023年5月1日起,我省繼續(xù)實施工傷保險階段性降費政策,為了讓參保單位及參保職工看得懂、算得清,4月23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fā)布權威解讀。
2023年繼續(xù)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政策是從2023年5月1日起,繼續(xù)實施企業(yè)(含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單位繳費費率按行業(yè)基準費率降低0.15%的基礎上下調(diào)50%,非企業(yè)單位繳費費率按行業(yè)基準費率下調(diào)50%,工程建設項目繳費費率由1%下調(diào)至0.5%,實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能為參保單位減負多少?這要從兩種情況來說:
第一種情況是用人單位根據(jù)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乘以行業(yè)基準費率計算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費。
事例:某單位屬二類企業(yè)單位,基準費率0.4%,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100萬元,該企業(yè)按月應繳納工傷保險費4000元,降費后,按月繳納工傷保險費1250元,每月少繳2750元,全年少繳納工傷保險費33000元。如某單位為五類事業(yè)(非企業(yè))單位,基準費率1.1%,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100萬元,該單位按月應繳納工傷保險費11000元,降費后,繳納工傷保險費5500元,每月少繳5500元,全年少繳工傷保險費66000元。
第二種情況是建筑項目繳費基數(shù)按照中標合同總造價的20%,繳費費率1%計算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費。如,某建筑項目,工程總造價100萬元,該項目應繳納工傷保險費2000元,降費后,繳納工傷保險費1000元,建筑項目少繳工傷保險費1000元。
就參保職工關注的,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工傷職工的待遇是否會受到影響的問題?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不會影響工傷職工的待遇。
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不僅有利于減輕企業(yè)負擔,還能更好保障工傷職工及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各項待遇按時足額發(fā)放。如,某建筑項目(工程總造價100萬元),降費后一次性繳納工傷保險費1000元,若發(fā)生一例工亡事故,按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7604元、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計算,其近親屬可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一次性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共計103萬元,如符合領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條件的,可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領取撫恤金待遇。某企業(yè),降費后按月繳納工傷保險費1000元,若發(fā)生一起工傷事故,工傷職工被鑒定為四級傷殘的,按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7604元計算,每月可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傷殘津貼5703元,還可享受工傷康復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