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普法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答記者問 青海省人民政府網(wǎng)" > ——省普法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答記者問 青海省人民政府網(wǎng)" />
2017年12月22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貫徹落實國家機關“誰執(zhí)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就全省國家機關實行“誰執(zhí)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作出明確規(guī)定。為此,本報記者走訪了省普法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廳副廳長蔡長春,蔡長春就全省貫徹落實“誰執(zhí)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制定出臺《實施意見》對于加強我省全民普法工作具有什么重要意義?
答:黨的十九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全民普法和守法作為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必須順應時代發(fā)展和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與時俱進,深入推動。我省出臺《實施意見》,是全面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具體舉措,是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十九大提出的“實行國家機關‘誰執(zhí)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等一系列決策部署的具體行動,也是聚焦“四個扎扎實實”重大要求,落實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的具體實踐,其根本目的就是要把中央的方針政策聯(lián)系青海實際落實到工作中去,把中央的有關精神和要求具體化、規(guī)范化,為深入開展全民普法工作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梢哉f,我省《實施意見》體現(xiàn)了中央精神,回應了人民群眾對普法工作的新期盼,是指導今后一個時期做好全省“七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實依法治省方略的重要政策性文件。
我省普法工作要以“法律七進”為載體,落實“誰執(zhí)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廣泛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建設,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強化道德約束,使尊法守規(guī)、循法而行成為全體公民的自覺行動,努力實現(xiàn)法安天下、德潤人心。
問:如何理解“誰執(zhí)法誰普法”的具體含義?
答:面向群眾宣傳本部門執(zhí)法依據(jù)的法律法規(guī),引導管理對象、服務對象依法依規(guī)辦事是全體國家機關的應盡義務和職責。全面實行并落實國家機關“誰執(zhí)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就是要進一步將國家機關普法責任細化、實化,在執(zhí)法和服務的過程中實時普法、精準普法,以生動直觀的方式把法理、情理講清楚,讓人民群眾更好地理解法律規(guī)定,自覺執(zhí)行法律裁決,在法治實踐中感受法治精神。這既有利于促進國家機關嚴格、規(guī)范、公正、文明執(zhí)法,提高執(zhí)法公信力,減少執(zhí)法中的沖突和對立;也有利于增強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和法律素養(yǎng),滿足人民群眾的法治需求,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
問:我省《實施意見》對國家機關普法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簡單說就是落實“八項”工作任務,建立“三大”工作機制。具體來說“八項”職責任務是:第一、建立普法責任制。明確全省國家機關要將普法工作納入部門工作總體布局,制定普法規(guī)劃、年度普法計劃,健全完善組織機構。第二、明確普法內容。即“五個深入一個突出”,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深入學習宣傳與部門職責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guī),深入學習宣傳與民族團結進步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突出學習宣傳憲法。第三、做好本系統(tǒng)普法。明確全省國家機關要健全完善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日常學法制度,加強對國家相關工作人員的法治培訓和學法用法考試考核,加強國家機關法治文化建設、民主法治創(chuàng)建等工作。第四、充分利用法規(guī)和條例起草制定過程面向社會開展普法。明確在地方性法規(guī)和條例起草制定和修改過程中,對社會關注度高、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要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實時普法。第五、圍繞熱點難點問題向社會開展普法。明確全省國家機關在處理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過程中,要引導公民在解決問題中學習法律,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利義務相一致等法治觀念。第六、提升民族地區(qū)普法工作能力。以“三個有利于”為出發(fā)點,大力宣傳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及與少數(shù)民族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不斷提升民族地區(qū)普法實效。第七、落實法官、檢察官、行政執(zhí)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明確以案釋法工作是法官、檢察官、行政執(zhí)法人員、律師應盡職責。第八、創(chuàng)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明確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全面活躍法治文化建設,構建多層次、立體化、全方位的普法宣傳網(wǎng)絡。
《實施意見》要求建立的“三大”工作機制是:建立普法責任清單制度,建立工作報告和聯(lián)席會議制度,建立重大節(jié)日集中宣傳制度,主要目的是明確部門職責、完善協(xié)調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動普法工作深入開展。
問:如何加強“誰執(zhí)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組織領導和監(jiān)督落實?
答:“誰執(zhí)法誰普法”既是普法責任制,也是國家機關的工作責任制。我省《實施意見》指出,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對普法工作的領導,縣級以上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要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推動“誰執(zhí)法誰普法”責任落實。各級財政部門要建立與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相適應的普法經費保障機制,助力普法工作深入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機構要牽頭建立完善工作機制,做好協(xié)調推進工作。為抓好任務落實,省委、省政府還決定,將“誰執(zhí)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納入全省目標責任考核、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精神文明建設考核和民族團結進步創(chuàng)建(綜合治理)考核,以強有力的措施壓實國家機關普法職責,使普法工作任務真正成為一種硬標準、硬要求、硬約束。
問:“誰執(zhí)法誰普法”著重解決普法工作中存在的哪些困難?
答:實行國家機關“誰執(zhí)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是普法工作的重大理念創(chuàng)新和制度創(chuàng)新,是做好全民普法工作的一個重要頂層設計。其目的是為了解決以往普法工作中存在的職責不清、責任不明,執(zhí)法與普法工作相脫節(jié),工作要求軟而不實,方式單一、針對性不強等問題?!秾嵤┮庖姟烦雠_后,將從根本上改變以往普法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門單打獨斗、大水漫灌式普法的工作格局,進一步明確了普法是全省國家機關的共同責任,有利于形成黨委統(tǒng)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與以往30年的普法工作相比,將產生“兩大變化”:一是變執(zhí)法、普法“兩張皮”為普法與執(zhí)法相融合,明確了有執(zhí)法權的國家機關的普法責任,普法工作將落實到執(zhí)法一線,更接地氣,更具實效;二是變普法部門的“獨唱”為各職能機關、部門、單位的“合唱”,有助于提升普法的聯(lián)動效應和集群效應。
問:我省《實施意見》的亮點體現(xiàn)在哪些方面?
答: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認真貫徹落實十九大報告中對全民普法提出的新要求,明確了落實我省“誰執(zhí)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基本遵循和原則;二是對標中央要求,立足省情,結合全省民族團結進步創(chuàng)建工作,將提升民族地區(qū)普法工作能力和水平納入國家機關普法重要職責任務;三是特別要求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要做好表率,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四是明確將“誰執(zhí)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相關工作納入全省四個重要的考核指標體系。
問:請問《實施意見》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答:普法是一項社會系統(tǒng)工程,是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我省《實施意見》所指“國家機關”既包括黨委政府部門,也包括法院、檢察院等司法機關。按照全國普法辦的要求,沒有執(zhí)法權但承擔管理和服務職能的部門行業(yè),要參照中辦發(fā)2017年31號文件精神,實行“誰服務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切實履行普法責任。因此這些部門和行業(yè)也應當參照《實施意見》,把普法工作融入到各項管理服務中去。